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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优化注册审批标准化流程

日期:2025-07-02 16:32来源: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田乃东

  1.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并提供网上提交资料、远程确认信息、免费邮寄证章等服务,实现注册“零跑腿”。

  2.工作流程图

  3.工作程序

  3.1【范围】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业务有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及补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2 【申请】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实名认证,提交注册申请表、聘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等信息资料,完成继续教育,聘用单位对社会保险信息进行核查。

  3.3 【预审】总队预审人员登录预审员账号,对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和企业自主录入的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进行初步审核,信息资料无误预审通过,如信息资料有问题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修改。

  3.4 【受理】总队窗口受理人员登录窗口受理账号,对申请人提交信息资料格式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出具受理凭证,提交审批;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

  3.5 【审批】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负责人登录本人账号,对予以受理的申请人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6 【公示】网上审批结束,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注册证书,申请人注册信息在“信息公开栏”同步公示。

  3.7 【制证】总队制证员登录制证员账号,进行注册证书打印和执业印章制作。

  3.8 【发证】总队发证人电话通知申请人领证,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送达申请人。

  4.操作说明

  4.1【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应登录“系统”,完成实名认证。填写初始注册申请表,在其他资料栏上传聘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以及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初始注册申请表》,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消防救援机构对“系统”内提交资料进行预审,资料无误后受理,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内联系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发放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4.2 【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应登录“系统”,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在其他资料栏上传聘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见附件)以及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变更注册申请表》,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同时应寄回原注册证。消防救援机构对“系统”内提交资料进行预审,资料无误、收到原注册证后受理,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内联系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换发新证。

  4.3 【延续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应登录“系统”,填写延续注册申请表,在其他资料栏上传聘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见附件)、执业业绩证明材料(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期内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以及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延续注册申请表》,同时应寄回原注册证。消防救援机构对“系统”内提交资料进行预审,资料无误、收到原注册证后受理,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内联系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换发新证。

  4.4 【注销】申请注销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应登录“系统”,填写注销申请表,在其他资料栏上传解聘文件以及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注销申请表》,同时应寄回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消防救援机构对“系统”内提交资料进行预审,资料无误、收到原证章后受理,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审批。

  4.5 【补办证章】注册证或执业印章遗失的,应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原注册证或执业印章遗失、污损需补办、更换的,可在“系统”内申请补办,在其他资料栏上传聘用单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遗失说明,或污损的原注册证或执业印章照片,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补办、更换。

  说明1:除上述需要在“系统”内上传的资料外,申请人无需再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其他纸质或电子申请材料。

  说明2:退休或部队转业人员无需上传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在其他资料栏上传退休证或转业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即可。

  说明3:如需注册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请单位与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取得联系,待采集录入单位信息后,注册消防工程师再根据上述类别进行注册。

  说明4:注册消防工程师必须用本人手机号实名注册,申请表内填写的联系电话确保为本人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发放证章。

  5.虚假承诺法律责任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消防救援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申请材料的,对聘用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注册审批部门撤销其注册,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且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6.告知承诺书模板

  附件:承诺书